关于2022年度有关定点医药机构考核结果的公示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度相关定点医药机构基本医疗保险考核工作的通知》(通医保办发〔2022〕94号)文件规定,对南通市基本医疗保险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国家医保谈判药定点零售药店,以及2021年度医保基金使用超300万元的定点零售药店2022年度医疗保险服务管理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具体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2月22日-2023年2月28日。
凡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可向南通市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处反映,联系电话:59001575。
附件:
附件1.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考核汇总表(2022年度).xlsx
附件2.有关定点零售药店考核汇总表(2022年度).xlsx
南通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