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建立基本照护保险制度的意见(试行)》(通政发〔2015〕73号)、《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实施细则》(通人社规〔2016〕28号)、《南通市区基本照护保险定点照护服务机构管理试行办法》(通人社规〔2016〕16号)、《关于建立全市统一基本照护保险制度的意见》(通人社规〔2018〕28号)、《关于集中开展辅助器具服务机构纳入长期照护保险协议管理工作的公告》,经过受理、材料审核、现场评估等程序,认定华录健康养老服务南通有限公司、江苏华亮健康养老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江苏太美健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基本符合定点条件,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3月7日- 2024年3月13 日,公示期7天。
凡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可向南通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59000237。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经公示无异议的,我中心将对符合纳入协议管理条件的辅助器具服务机构予以认定纳入长期照护保险协议管理。
附件:
南通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