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市区医疗机构申请纳入协议管理情况公示
根据《南通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暂行办法》(通人社规〔2016〕14号)、《关于明确医疗机构申请医保协议管理材料受理、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通人社医〔2016〕18号)、《关于调整医疗保险经办服务有关规定的通知》(通医保发〔2019〕14号)规定,经过受理、材料审核、现场复核、评估等申请纳入协议管理定点工作程序,认定港闸永怡诊所、妙康中医综合诊所、南通市北康复医院基本符合定点条件,现予公示,具体情况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0年3月18日-3月24日,5个工作日。
凡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可向南通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综合科反映,联系电话:59000237。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经公示无异议的,我中心将对符合纳入协议管理条件的医疗机构予以认定纳入医疗保险协议管理。
附件:南通市市区医疗机构申请纳入医保协议管理情况公示表.docx
南通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