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失能评定公示书(2021.7.19)
来源: 市医保中心 发布时间:2021-07-19 11:03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市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基本照护保险制度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通政发[2015]73号)及《关于印发<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 (通人社规[2016]28号)精神,按照《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定量表》( Barthel指数评定量表)失能标准,经评估机构评定,李香云等9位人员符合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参保人员重度失能标准,宋海等5位人员符合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参保人员中度失能标准,公示时间2021年7月19日至2021年7月2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南通市政务中心(工农南路150号)裙楼三楼77号窗口联系。

联系电话:59001278

符合重度失能标准人员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1

李香云

32060219371217****

2

邢真英

32060219310525****

3

袁风英

32061119190427****

4

陈友仁

32060219290626****

5

葛明祥

32062419421005****

6

袁连英

32061119270203****

7

缪毓涛

32060219400209****

8

顾炳祥

32061119530728****

9

周红英

32061119341001****

符合中度失能标准人员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1

宋海

32060219320711****

2

张文英

32061119261022****

3

施振跃

32060219580825****

4

许海连

32061119450909****

5

杜文华

3206021949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