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失能评定公示书(2020.4.24)
来源: 市医保中心 发布时间:2020-04-24 09:43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市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基本照护保险制度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通政发[2015]73号)及《关于印发〈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通人社规[2016]28号)精神,按照《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定量表》(Barthel指数评定量表)失能标准,经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组评定,耿万清等3位人员符合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参保人员重度失能标准,卞桂姑娘等3位人员符合中度失能标准,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04月24日至2020年04月3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南通市政务中心(工农南路150号)裙楼三楼E004窗口联系。

联系电话:59001278

符合重度失能标准人员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1

耿万清

32062419300418****

2

陈鸿佩

32060219441223****

3

任根华

32062419570913****

符合中度失能标准人员

1

卞桂姑娘

32062419320204****

2

陆红英

32062419300709****

3

张洪均

3206241941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