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什么是医保关系转移?
答: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是指参保人在跨地区流动就业时把原就业地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及个人账户转到新就业地,以便将两地的医疗保险年限累计计算以及个人账户合并使用。
问:参保人员如何办理转出?
答:由参保人向转出地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由转出地医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凭证”,并将此凭证交给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
转出办理流程:参保人申请---转出地医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凭证”---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发出“联系函”---转出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出并寄发“变更信息表”---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入。
问:参保人员如何办理转入?
答:参保人员将由转出地医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凭证”递交给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后续的手续由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与转出地医保经办机构联系沟通,本人只需等待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短信或电话通知办理结果。
转入办理流程:参保人向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递交“参保凭证”---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发出“联系函”---转出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出并寄发“变更信息表”---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入。
问:南通市范围内流动就业人员需要办理转移手续吗?
答:在南通市范围内流动就业人员不需办理转移手续,年限及账户自动合并计算。
问:重复参保的缴费年限如何处理?
答: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人员,同时期有重复缴费的只计算本统筹地区的实际缴费年限。
问:有中断参保的如何处理?
答:参保人员须连续参保至退休,因故中断的,可按当期公布的本市医疗保险补缴基数补缴中断期间的医疗保险费。
问:转出人员如用超个人账户如何处理?
答: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出我市的参保人员,在申请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时,若个人账户余额为负,需补足个人账户余额后方可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手续。
问:可否“不见面”办理转入或转出申请?
答:参保人可通过“南通医保”APP和江苏省政务服务网办理转出和转入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