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医保政策问答
1.问:哪些人员属于灵活就业人员?
答: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自谋(自由)职业者,其他灵活就业的人员,以及法定劳动年龄段已参加居民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均可以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身份自愿参加职工医保。
2.问:灵活就业人员在我市参加职工医保有户籍限制吗?
答:根据《关于扎实做好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规定,推动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户籍限制,将有本地户籍、持有本地居住证以及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参保范围。
3.问: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单独缴纳职工医保吗?
答:未选择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以单独选择参加职工医保。
4.问: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是多少?
答:目前,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缴费比例为9%,比用人单位职工医保缴费率少1个百分点。灵活就业人员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5.问:我市参加居民医保的人员可以转换参加职工医保吗?
答:可以,我市采取与职工医保缴费折算的办法,鼓励法定劳动年龄段已参加本市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转换参加职工医保,享受更高水平的医疗保险待遇。参加本市居民医保的参保年限(以未成年居民和在校学生身份参加居民医保的年限除外),按照4:1的标准折算为职工医保的实际缴费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