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12393热点问题解答之参保业务办理篇
来源: 南通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03-24 11:32 累计次数: 字体:[ ]

1.问:单位缴纳职工医保的缴费标准是多少?

答:缴费标准分为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两部分。分别为:

单位按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纳,个人按本人工资总额的2%缴纳,所有参保职工每人每月另需缴纳10元大额医疗救助资金。

2020年4月1日起,职工医疗保险与职工生育保险合并实施,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按照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之和确定,即原生育保险1%和医疗保险10%(单位8%+个人2%)的比例之和11%征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不单独征收生育保险费。

2.问:单位应该如何为员工办理职工参保登记?

答:(1)网上申报:单位可通过国信CA证书或者注册单位账号密码登录“江苏省医疗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登录网厅后在网上经办-参保人员增员申报、批量增员申报模板进行申报。(2)窗口申报:参保单位可至就近的医保经办机构窗口申报办理,办理时需提供《南通市单位用工参保人员花名册》(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首次参保需提供职工身份证原件。

3.问: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医保2023年度缴费基数是多少?

答:根据江苏省文件,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暂按4494元执行,上限暂按24042元执行。灵活就业人员可在上下限缴费基数范围之间,自主选择确定本人的缴费基数,按9%的缴费比例缴纳。同时,每月需缴纳10元大额医疗救助资金。以缴费基数4494为例,月缴费金额为:4494×9%+10元=414.46元。

4.问:缴纳灵活就业医保的参保人员应该如何办理?

答:按照全省统一规定,我市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时间由原来每年12月集中预缴下年度医疗保险费,调整为每月缴纳当月医保费。

(1)原已正常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无需办理参保登记,直接通过税务缴费途径按月足额缴费即可。如通过“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微信或支付宝搜索)、银行代扣等方式按月及时缴费。

(2)新参保(或停保)的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至各区医保经办窗口线下申请办理参保登记,或可通过“江苏省医疗保障局个人网上办事大厅”线上申请。

参保登记办结后,通过“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银行代扣等方式按月及时缴费。(如选择银行卡代扣的,确保余额充足。)

5.问:职工医保中断三个月,后续补缴了医保费用,何时生效?

答: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在申报期内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按照实际参保到账次月起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我市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含灵活就业人员)在中断缴费3个月以内补缴中断期间医疗保险费的,自补缴次月起享受医疗保障基金支付待遇,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可按规定追溯享受。单位欠费不属于此类。

6.问:参保人员如何查询目前的参保状态?

答:通过“江苏省医疗保障局个人网上办事大厅”或者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江苏医保云APP可以详细查询参保状态。

7.问:我市新成立单位如何办理医保开户?

答:我市新成立单位可在每月11日至次月6日,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公章,至所属区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医保开户,也可通过市行政审批局“企业开办一件事”窗口直接办理,实现开户参保同步办理。开户后必须办理单位人员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