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有哪些?
答:具有本市户籍且不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所有居民;在本市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托儿所)就读的在校学生(不受户籍限制);持我市居住证,在外地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
二、2025年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是多少?
答:为积极适应人均预期寿命不断增长、医疗消费水平持续提升的形势,巩固提高居民医保待遇水平,国家和省均出台相关文件,要求各级财政继续加大对居民医保参保缴费补助力度,同时居民个人缴费增幅适当降低,明确财政补助标准较上年增加30元,个人缴费标准较上年增加20元。我市按照国家和省要求,以及居民医保实行财政为主、个人缴费为辅的筹资原则,确定2025年度筹资标准如下:
1.全市居民医保老年居民、成年居民的筹资标准为1660元,其中财政补助1070元,个人缴费590元。
2.全市学生及未成年人筹资标准为1580元,即:中小学在校学生、在托幼儿及18周岁以下不在校的未成年人财政补助1080元、个人缴费500元,大中专院校(含中职教育)学生财政补助(含省财政补助)1280元、个人缴费300元。
也就是说,相比2024年,2025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中,在校学生、未成年人个人缴费标准保持不变,增加财政补助30元;成年居民(老年居民)居民个人缴费增幅适当降低,个人缴费增加20元,财政补助增加30元。
三、个人如何缴纳2025年长期照护保险费?
答:2025年度长期照护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全市仍统一为30元,个人缴费标准不变。其中,职工医保人群在年初(或当年第一次缴费到账时)由医保经办机构从其个人账户中一次性扣缴;居民医保人群与居民医保费同时缴纳。其他财政补助等标准和筹集方式与2024年相同。
四、困难人群参加居民医保、长期照护保险有哪些帮扶政策?
答:2025年各级政府继续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对象中的大重病患者、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 20 世纪 60 年代精减退职职工、困境儿童、特困职工及家庭成员大重病患者、重点优抚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支出型困难家庭中的大重病患者、原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以及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1-2级),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和长期照护保险个人缴费部分按规定全额资助。
五、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能不能给家里人缴纳居民医保的费用?
答:可以,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以支付本人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缴纳居民医保的费用。还可以用于支付长期护理保险和政府指导的普惠型商业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以及近亲属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