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医疗救助对象如何实行动态调整?
答:医疗救助对象数据库实行动态调整。每月25日前,市民政部门、市总工会等部门负责将审核的医疗救助对象变动情况,报市医疗保障局转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纳入医保结算平台,落实相应政策待遇。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人员,必须在申请前凭低保证等相关证件到所在社区办理好参保手续和开卡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