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救助对象如何就医?
来源: 南通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9-05-06 16:06 累计次数: 字体:[ ]

问:医疗救助对象如何就医?

答:医疗救助对象由本市定点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救助服务。疑难重症需转市外医疗机构就诊的,应当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办理转院登记手续。医疗救助对象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需凭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即时结算医疗救助费用;符合规定转外就医的医疗救助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费结报时一并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