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员享受政府医疗救助?
来源: 南通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9-05-06 16:04 累计次数: 字体:[ ]

问:哪些人员享受政府医疗救助?

答:1、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2、特困供养人员;

3、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20世纪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

4、特困职工及其家庭成员;

5、重点优抚对象。主要包括:领取定期抚恤金或者补助金且无固定收入的残疾军人、复员军人4、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核退役人员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6、低收入家庭(根据《南通市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管理试行办法》认定)部分成员。主要包括:恶性肿瘤、尿毒症、白血病、器官移植、血友病、失代偿期肝硬化、骨结核、肺结核(肺功能不全)、红斑狼疮、艾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重大疾病患者,因病致偏瘫(截瘫)丧失劳动能力者,80周岁以上老年人,未成年人,持一、二级精神残疾证患者;

7、其他应当给予救助的特殊困难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