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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规范用基金 守好人民“看病钱”新闻发布会

来源: 南通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04-13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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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年4月12日9:30

主题:安全规范用基金 守好人民“看病钱”

地点:南通市新闻发布中心(图书馆6楼)

发布人: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陈剑

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陆晓妹;

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副支队长贾东涛;

市医保局基金监督处处长周斌;

市医保中心副主任陈艳;

主持人:市医疗保障局二级调研员徐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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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超:

各位媒体朋友、各位同志:

大家上午好!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看病钱”“救命钱”,基金的使用安全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医疗保障制度的健康持续发展。今天市医保局、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在此联合举办“安全规范用基金 守好人民‘看病钱’”新闻发布会,为大家介绍全市医保基金监管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出席今天发布会并在主席台就座的有:

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陈剑

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陆晓妹;

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副支队长贾东涛;

市医保局基金监督处处长周斌;

市医保中心副主任陈艳;

参加本次新闻发布会的还有:各媒体新闻工作者,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各地医保基金监管负责人,部分定点医药机构代表。

欢迎各位的到来,我是市医保局二级调研员徐超。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有四项议程:

一是发布2022年度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的有关情况和2023年打算。

二是回答记者朋友关心的问题。

三是发布典型案例。

四是举办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聘用仪式。

首先,进行第一项议程,先请市医保局副局长陈剑为大家发布2022年度全市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情况和2023年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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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剑:

各位媒体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今天,我们在这里联合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一同举行“安全规范用基金 守好人民‘看病钱’”集中宣传月新闻发布会。首先,我代表南通市医疗保障局,向长期关心和支持我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的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强调“要健全基金安全监管体系”,对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提出新要求、赋予新使命。我们坚持把基金监管作为医保改革发展的决胜关键点,加强宣传引导,对欺诈骗保行为零容忍。下面,我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去年全市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有关情况和今年基金监管工作打算。

一、2022年全市打击欺诈骗保成效

2022年,南通医保局在省局和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导向,持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落实了医保经办机构日常稽核、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现场检查、对2021年被重点检查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展整改“回头看”、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经办机构自查整改五个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会同公安、人民检察院、卫健、市监等相关部门,聚焦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内设定点医疗机构、社会办定点医疗机构、居家照护服务机构,以及篡改肿瘤患者基因检测结果、血液透析骗取医保基金、医保卡违规兑付现金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了打击定点医疗机构涉嫌“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假服务”等“四假”欺诈骗保专项整治。2022年全市追回违规费用、违约金、行政罚款共计1.1亿元。在全省医保基金监管考核中,连续两年进入全省第一方阵,持续提升基金监管的有效性。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坚持抓制度、抓规范,在推进措施上下功夫。一是推进监管制度体系建设。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起草并推动印发《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实施方案》,深化我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二是规范行政检查两项制度。全面规范医疗保障行政执法制度,制定医疗保障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案件专项行政检查工作流程、医保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指引等长效制度,2022年共开展行政执法42件,处行政罚款39.82万元;严格落实“双随机 一公开”检查制度,建立基金监管“三库一清单”,2022年通过南通“信用+双随机”全流程监管平台,随机抽取定点医药机构157家作为年度重点检查对象。三是构建协作联动三项机制。建立了市级部门协同协作、市县联动、行政处室经办机构协作等3项机制,形成基金监管工作合力。

(二)坚持抓活动、抓载体,在宣传教育上下功夫。一是夯实扎实过硬的基金监管基础。通过“医保微讲堂”等方式,组织机关和全市基金监管工作人员进行《条例》再解读;邀请司法骨干、律师分层级进行行政执法培训;举办监管业务和DRG付费培训班,邀请国家DRG付费试点专家为全市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为开展我市DRG付费模式下的基金监管夯实基础。二是营造自觉维护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在常态化开展医保普法宣传的基础上,结合疫情管控要求和宣传月活动进行宣传;召开新闻发布会,在《南通崇法报》开设专栏;发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公开信。主动曝光典型案例1369例, 1例被国家医保局收录;按期办结国家、省举报线索6条,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发放举报奖励8.6万元。三是构建多方参与的基金监管格局。与公安、派驻纪检组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公职人员正确使用医保基金的通知》,让公职人员带头示范,引导正确使用医保基金、享受医保待遇。完善打击欺诈骗保“行刑衔接”和协同监管机制,共移交纪检、司法线索204条,落实“一案多查、一案多处”要求。同时积极提供线索,协助公安部门抓捕3个倒卖医保药品案团伙,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三)坚持抓常态、抓管理,在打击欺诈骗保上下功夫。一是以常态化监管为抓手,筑牢基金安全底线。根据年初制定《关于做好2022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以组织定点医药机构开展自查、全覆盖现场检查、双随机抽查、市内交叉检查等方式实现对定点医药机构全方位监管,达到进一步巩固前期专项治理效果。处理定点医药机构3368家次,其中暂停服务197家,解除协议16家。二是以专项检查为推手,推动基金安全运行。在全市范围内组织2批次66家定点医疗机构异地交叉检查工作,推动打击“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假服务”的四假专项行动出成效。联合市监局对抽取的91家定点零售药店进行联合检查。三是以联合行动为助手,提升基金监管效能。与公安、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打击门诊特殊病骗取医保基金专项行动,筛查、分析门诊特殊病结算数据线索14587人次,查实违规人数39人,共追回医保违规基金58.17万元,移送公安机关14人,立案侦查4人;联合公安、卫健部门对国家医保局公安部下发的131专案7条线索采用询问参保人、医生、调取相应费用结算原始资料,进行逐一核查;与公安部门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虚假医疗欺诈骗保线索核查小组,针对国家下发的虚假医疗(假病人、假病历)诈骗医保基金的疑似线索进行联合核查,建立长效机制,目前已排除线索19条。

二、2023年基金监管工作打算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们将深刻把握“四敢”意义、充分激发“四敢”精神,坚持与时俱进、守正创新,扛起基金监管责任、作出基金监管贡献、展示基金监管作为,阔步新征程,砥砺再奋进。

(一)强担当抓落实,把牢“敢为”的方向。今年是医保改革惠民的一年,也是增进民生福祉的关键之年,我们将在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的同时,进一步开展医保基金监管安全规范年行动,持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将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作为首要任务。采取常态化打击、制度化监管、长效化治理,守住基金支付的“底线”和基金安全的“红线”,不断促进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行为更加规范,医疗保障制度执行更加有力,参保群众获得感更加提高,医疗保障工作的社会满意度更加提升。

(二)强宣传优服务,增强“敢闯”的意识。一是送政策、送服务、解难题。全面梳理近期国家和省有关打击欺诈骗保一揽子政策,结合省、市两级发布的负面清单,通过医保政策“八走进”“公众开放日”等活动,帮助广大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者知晓政策、理解政策,在政策规定范围内正确享受医保待遇。二是鼓励举报违法违规行为。日前,由市医保局、财政局共同印发的《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已正式发布,即日起,向医保行政部门反映各类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线索,一旦经查证属实,举报人将获得最高20万元的奖励。三是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上,我们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工作者等人群中邀请了15位同志,聘请为我们的社会监督员参与医保基金监督工作,同时也鼓励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医保基金监督工作,进一步构建全方位监管格局。

(三)强监管提质效,锤炼“敢干”的作风。今年我们将继续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强力发挥智能监管系统功能。利用智能监管系统对医疗费用进行审核全覆盖,形成基金结算事前提醒、事中审核、事后监管全过程智能审核和监控,实现对可刚性约束的违规违法问题前期拦截。二是开展市级监督检查。将检查检验、康复理疗等作为今年度重点检查领域,组织对通过“双随机”平台抽取到的全市定点三级医疗机构和部分定点二级医疗机构进行市级重点监督,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三是完善部门协同联动。加强数据信息共享,强化案情通报,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完善一案多查、一案多处工作机制,健全重大案件联合挂牌督办制度。对涉嫌欺诈骗保违法违纪的案件,将及时移送司法、纪检等部门,协助深挖涉及医保基金使用的腐败问题,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

(四)强基础求突破,汇聚“敢首创”的力量。探索实施大数据监管。一是积极参与大数据监管试点。建立健全医保大数据监管工作机制,应用反欺诈数据模式,查处一批欺诈骗保大案要案。二是探索新支付方式审核模式。开展DRG支付方式改革的智能审核和监控,加强对重点病组的日常审核监管。三是积极参与试点移动设备现场调查、处理和执法。应用监督执法模块,提高执法效能,实现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监督执法模式,提升医保行政执法信息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

2023年,南通医保局将深刻理解践行“四敢”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之间的逻辑联系,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观察分析新时代基金监管工作的发展形势,知重负重,担责尽责,持续巩固医保基金监管高压态势,不断强化和完善长效机制,为人民群众的医疗保障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提供重要保证,为全面推进南通医保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力量。今天,我就简要介绍这些,欢迎媒体记者朋友和社会各界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也希望你们成为我们医保基金监管重要力量。谢谢大家!

徐超:感谢陈剑同志的介绍!接下来,进行第二项议程,进入提问环节。各位记者朋友有感兴趣的问题,可以提问,提问时请报一下所代表的新闻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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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日报:请问南通常见的医保诈骗犯罪案件的类型是什么?在惩治医保诈骗犯罪方面,检察机关有哪些举措?

徐超: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陆晓妹介绍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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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晓妹:感谢对检察工作的关心关注。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基金的使用安全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医疗保障制度的健康持续发展。全市检察机关密切与医保部门、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加大对骗取医保基金案件的惩治力度,2019年以来共办理医保诈骗犯罪案件26件49人。通过这些案件的办理,我们发现目前南通医保诈骗案件的主要类型有以下集中:

一是医疗机构通过编造诊疗项目、住院挂床、小病大治等方式骗取医保统筹基金支付。

二是当事人隐瞒受伤事由,将应当由第三方赔付的医疗费用支出通过医保基金报支。例如,隐瞒工伤、故意伤害或者交通事故等造成伤情的事由,在得到赔偿的情况下仍然通过医保统筹基金报支相关的医疗费用。

三是个人与医疗机构、医保定点服务机构勾结,使用他人医保卡或者虚构医疗支出,进行医保基金的报支,甚至进行药品的违法倒卖活动。

这里要提醒广大群众的是,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非法报支医疗费用,造成医疗保障统筹基金损失,诈骗数额达到6000元的,有可能构成诈骗罪。

针对司法实践中医保诈骗频发的情况,南通检察机关主要采取以下措施,加大对医保诈骗的打击力度。一是强化部门协同,形成打击合力。市检察院与市医保局会签了工作文件,加强两法衔接工作,建立和完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会商联络、同堂培训和联合宣传等工作机制;与市医保局、市公安局联合开展打击门诊特殊病骗取医保基金专项整治,有效保障医保基金安全稳定运行。在行政检察方面,加大涉医保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如崇川检察院与市医保中心同向发力,成功化解2起多领照护保险补助费拒不退还案件,保障医保基金依法合规使用。依托与公安机关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加大医保诈骗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力度,消除分歧,统一执法司法标准。二是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体现分类分层处理。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医保诈骗案件中的主犯和情节恶劣的被告人,依法严厉打击;对犯罪情节轻微,认罪认罚、退赃到位的犯罪嫌疑人,结合涉案事实,依法从宽处理,符合不起诉条件的,依法适用不起诉。三是治罪与治理并重,加大诉源治理力度。加强对医保诈骗案件的分析研判,形成调研报告供党委政府决策参考。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结合“普法月月行”,开展法治宣讲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强化以案释法,对医疗机构关键岗位人员、社区群众等群体开展医保知识、法律政策的宣传宣讲,警示和预防医保诈骗犯罪的发生,促进形成全社会防骗反骗的良好环境。

徐超:感谢陆晓妹同志的介绍!请提问下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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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江网记者:请问南通公安刑侦部门对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有哪些主要举措?

徐超:请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副支队长贾东涛介绍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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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东涛:2022年以来,南通全市刑侦部门根据部省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总体要求,全市刑侦部门深入贯彻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迅速行动、重拳出击,破案件、打团伙、追赃款、建机制,对各类诈骗医保基金犯罪发起凌厉攻势,为守卫国家医保基金安全贡献力量。

全市刑侦部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提升引领力,充分认识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将依法打击诈骗医保基金犯罪作为公安机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生动实践。一是主动担当作为。本着对人民群众“看病钱”“救命钱”高度负责的态度,全市刑侦部门勇于担当、主动作为,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诈骗医保基金犯罪活动。全市刑侦部门建立健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的工作机制。二是联合出台方案。市公安局加强与医保、卫健、检察院等部门的整体协同联动,联合印发《进一步加强打击诈骗医保基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通知》,以多部门系统联合发文的形式推动整治行动向纵深发展,保障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市公安局将该专项工作纳入全年打击侵财犯罪工作总体考核,加强日常检查和专项督导,特别是对省市县交办反馈的重点问题开展回头看式跟踪盯案,以推进常态化开展。三是构建严打格局。全市公安机关树立“一盘棋”思想,强化主体责任。

徐超:感谢贾东涛同志的介绍!请提问下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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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广播电视台:实现门诊共济制度后,定点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员要注意什么?

徐超:这个问题请基金监督处处长周斌来回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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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斌:门诊共济制度是职工医保门诊的一项重大制度改革,门诊待遇享受由原来以个人账户为主的模式转变为以门诊统筹基金为主的模式。由于既往医保个人账户带有个人所有属性,不规范使用多是违规行为,而统筹基金是“老百姓”大家的钱,不规范使用后果非常严重,涉及违法甚至刑事犯罪。在这里特别提醒大家注意几点:

个人账户家庭成员之间共济不代表可以用自己医保凭证给家庭成员直接就诊购药。而是必须先通过江苏医保云将家庭成员绑定,然后家庭成员直接持本人医保凭证就诊购药,在付费时本人自付的费用将可以直接由绑定的共济账户代付。

用自己医保凭证给家庭成员直接就诊购药,构成冒名就诊行为,使用统筹基金会被受到2至5倍的行政罚款,累计金额超过6千元的可能会被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定点医药机构协助、诱导冒名就诊的,也会被受到2至5倍的行政罚款,累计金额超过6千元的会被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享受门诊统筹待遇必须凭医保医师处方。参保人员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医保医师根据病情需要开具处方,参保人员凭处方刷医保凭证结算才可以享受门诊统筹待遇。定点零售药店如果直接找医保医师开具处方涉嫌伪造、变造处方,属于欺诈骗保行为。定点医疗机构的医保医师未见到参保人员本人,不了解病情根据要求开具处方,可能会涉嫌协助欺诈骗保。这些行为会被受到2至5倍的行政罚款,累计金额超过6千元的可能会被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医保医师还可能会被受到吊销执业资格的处罚。

定点医药机构医保记账必须与处方、参保人员实际购买药品一致。参保人员发现自己购买药品与医保记账清单不一致的情况,可以直接向医保部门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可以获得最低200元,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奖励。

医保基金是我们大家的“保命钱”“救命钱”,安全规范用好医保基金,守护好我们的“看病钱”,是我们大家共同的责任。

徐超:感谢周斌同志的回答。由于时间关系,记者提问环节就安排到这里。如果记者朋友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在会后与我们的相关同志进行交流。

接下来,进行第三项议程,请市保中心副主任陈艳通报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中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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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艳:

各位媒体朋友、各位同志:

现通报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中的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一、海门复海医院诱导住院等骗取医保基金案

2022年10月,海门区医保部门查实,海门复海医院存在诱导住院、低标准住院、过度治疗等违法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153339.35元。

处理结果:1.追回违规费用153339.35元;2.处违约金122000元;3.解除医保服务协议;4.记医院信用记分40分;5.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典型案例二、如东于港医院违规结算医保范围外费用骗取医保基金案

2022年11月,如东县医保部门查实,如东于港医院在2020年1月至2022年5月期间,存在将美容义齿医药费用纳入医保基金结算的违法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39908.07元。

处理结果:1.责令退回违规费用39908.07元;2.处1倍罚款39908.07元;3.暂停涉案医保医师张某医保服务1个月并记信用记分6分。

典型案例三、启东市新城医院分解住院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2年8月,启东市医保部门查实,启东市新城医院存在分解住院、过度医疗和将超过医保支付标准的医疗费用列入医保基金结算等违规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15808.00元。

处理结果:1.追回违规费用15808.00元;2.处1倍违约金15808.00元;3.记医院信用记分2分;4.暂停涉案医保医师倪某某医保服务1个月并记信用记分6分;5.记涉案医保医师陈某某信用记分2分。

典型案例四、如皋世博口腔门诊有限公司协助他人冒名就医骗取医保基金案

2022年4月,如皋市医保部门查实,如皋世博口腔门诊有限公司2021年6月至2022年5月期间,协助参保人员程某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登记就医,造成医保基金损失5950元。

处理结果:1.责令如皋世博口腔门诊有限公司暂停责任诊室医保服务6个月;2.处2倍罚款11900元;3.认定如皋世博口腔门诊有限公司为严重失信。

典型案例五、如东县丰利镇月河村卫生室协助他人冒名就医购药骗取医保基金案

2022年8月,如东县医保部门查实,如东县丰利镇月河村卫生室2021年1月至2022年8月期间,存在协助他人冒名就医、购药的违法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2448.91元。调查期间该卫生室主动退回医保基金2448.91元。

处理结果:1.处2倍罚款4897.82元;2.解除涉案医师袁某的医保医师服务资质。

典型案例六、南通市区康天泰诊所异常刷卡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月,南通市医保部门查实,康天泰诊所存在异常刷卡、记账与实际不符、违反物价规定收费、药品进销存不符等违规服务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25825.6元。

处理结果:1.追回异常刷卡相关费用3458.6元,并处违约金10000元;2.追回记账与实际不符的相关费用3115元、违反物价规定收费的相关费用7830元、药品进销存不符的相关费用10026元、违反处方管理规定开具处方的相关费用1396元,并处1倍违约金22367元;3.暂停诊所医保服务1个月; 4.记诊所信用记分6分。

典型案例七、海安园庄大药房违规刷卡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2年6月,海安市医保部门查实,海安园庄大药房存在以药易药、药品进销存不符、未履行代配药登记、收集留存参保人员社保卡并拿到其他定点零售药店刷卡结算等违规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13773.88元。

处理结果:1.追回违规费用13773.88元;2.处2倍违约金26677.76元;3.暂停该药店医保服务5个月;4.记药店信用记分32分。

典型案例八、海门区村医顾某某虚构医药服务项目骗取医保基金案

2022年12月,海门区医保部门查实,村医顾某某2020年6月至2020年12月在海门区滨江街道村卫生室工作期间,违规刷取死亡人员社会保障卡,虚构医药服务项目,造成医保基金损失3389.16元。

处理结果:1.责令退回违规费用3389.16元;2.处2倍罚款6778.32元;3.解除顾某某的医保医师服务资质;4.认定顾某某为一般失信。

典型案例九、通州区参保人员曹某多开药品转手倒卖骗取医保基金案

2022年2月,通州区医保部门查实,参保人曹某2020年10月至2021年5月期间隐瞒每日服药剂量多开药品,转手倒卖累计获利42972.00元,造成医保基金损失69854.06元。

处理结果:1.责令退回违规费用 69854.06元;2.改变医疗保险费用记帐结算方式6个月;3.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典型案例十、如皋市黄某隐瞒亲属受伤事实骗取医保基金案

如皋市医保部门查实,如皋市参保人员李某于2020年7月因交通事故受伤,经公安机关认定,事故另一当事方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李某无责任。李某因事故住院治疗,女儿黄某为其办理住院手续时,向医院隐瞒李某因交通事故致伤的事实,虚构走路摔倒与他人无关的受伤原因,造成医保基金支付了应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38770.69元。2021年12月如皋市医保部门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调查期间,黄某主动退回医保基金38770.69元。

处理结果:2022年2月如皋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黄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徐超:

谢谢陈艳同志!下面,进行第四项议程,进行南通市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聘用仪式。

为构建医疗保障基金全方位监管格局,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医保基金监督工作,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从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工作者等群体中聘请部分关心医保事业发展、有较强社会责任感的人员担任南通市本级第一批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

前期,经过推选和个人申请,经研究决定聘请:陆晓妹、施伟、李海峰、陈立、黄春、刘勇、顾佳卉、佘俣、陶娟、葛夏、李楠楠、刘艳艳、何家玉、王艳霞、张薇丽15位同志,为南通市本级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聘用期两年。请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代表依次上台领取聘书。

下面请社会监督员、全国人大代表李楠楠上台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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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楠楠: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志:

大家上午好!

在刚才的社会监督员聘任仪式上,我接过了社会监督员的聘书,很荣幸能够担任南通市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一职,感谢南通市医疗保障局对我的信任,对此我感到十分光荣,同时也深感责任重大。当好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我认为要做到以下三点:

一是要提高站位,切实增强维护基金安全的责任感、使命感。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事关每一名参保人的切身利益,是医保制度可持续运行的“生命线”,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医保基金使用社会监督工作的重要性。二是要主动学习医保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积极向周围群众介绍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重要性,宣传医保基金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当好医保的宣传员、讲解员,号召身边群众踊跃参与到医保基金的使用监督当中来。三是要履职尽责,切实发挥好医疗保障社会监督作用。结合日常工作,对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提供医保服务、使用医保基金,以及参保人员获取医保待遇等进行监督,积极向医保部门反映在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违约、违纪行为,不断提升监督能力,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同时注意改进作风,严守工作纪律和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好监督职责,当好规范医保行为的监督员。

社会监督,对我来说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我将不辱使命,当好肩负重托的合格监督员,在实践中不断学习,加强医保政策理解,充分向群众宣传,积极建言献策,切实守好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为全市医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作出个人积极贡献。

我的发言结束,谢谢!

徐超:感谢李楠楠同志发言,下面请市医保局副局长陈剑讲话,大家欢迎。

陈剑:同志们、朋友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南通市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聘任仪式,诚邀各位担任我们医保系统的社会监督员,委托各位担当起医保基金监管的重任,在此,我代表全市医保部门向各位表示衷心感谢。聘请社会监督员,是市医保局了解民情、倾听民意的新举措,对于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医保基金监督工作,促进安全规范使用好医保基金,共同守护好人民的“看病钱”,具有重要意义。

刚才,李楠楠同志作为监督员代表进行了发言,就加强我市医保基金监管等工作发表了很好的意见,提出了积极有益的建议。我们将认真对待,制定加强和改进的工作措施,切实抓好落实。下面我就社会监督员如何做好监督工作再讲三点期望。

一是规范和加强社会监督工作。希望各位社会监督员对照《南通市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认真履职,宣传好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加强对医保部门的监督的同时,对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提供医保服务、使用医保基金,以及参保人员获取医保待遇等进行监督;充分发挥社会义务监督员的社会监督作用,收集和反映社会各界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咨询意见、建议等。在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违约、违纪行为或其他问题要及时与市医保局相关职能部门联系,客观、公正地反映医疗保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是统筹安排好本职和兼职工作。受聘的社会监督员,有的是单位业务骨干,本身承担的工作任务就比较多,可能有时觉得两头难以兼顾。希望大家妥善处理好本职工作与兼职工作的关系。一方面,我们在组织开展活动时,把握积极、适度的原则,加强与社会监督员所在单位的联系沟通,协助你们处理好本职工作与兼职工作的关系;另一方面,希望你们主动向单位领导汇报,取得工作上的理解和支持,统筹兼顾,分清轻重缓急,突出工作重点,既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又圆满地完成社会监督工作,努力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三是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希望每一位社会监督员,都要以主人翁的态度,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出色地发挥应有的作用。要当好宣传员,积极向群众宣传医保基金监管法律法规政策和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取得的成绩,不断增强群众支持、参与维护基金安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要当好调研员,围绕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主动谏言献策。要当好监督员,要坚持原则、无私无畏、大胆监督,切实履行好职责,为我市医保基金安全工作贡献力量。

同时我们也将加强组织协调,改善管理和服务,为社会监督员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社会环境。全市医保部门要积极组织学习培训和开展有关监督检查活动,认真接待来电来访,做好联络、服务等具体事务。对社会监督员需要了解和听取的工作开展情况要及时通报,对其在参与工作过程中提出的工作意见和建议,应积极采纳和落实,并及时予以反馈。谢谢大家!

徐超:感谢陈剑同志的讲话!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更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举措。我们将继续以高压态势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切实守护好老百姓的“保命钱”;也请在座各位以及社会各界人士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医疗保障工作,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积极参与、全力支持医保基金监管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