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36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健全低收入人群医疗保障兜底制度的建议)
来源: 南通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08-09 09:45 累计次数: 字体:[ ]

吴胜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健全低收入人群医疗保障兜底制度的建议”收悉,经商市卫健委、民政局、总工会,现答复如下:

一、扎实做好全民参保工作

为推进全民参保工作,我市建立了医保、人社、税务、教育等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积极发挥参保扩面联席会议成员部门作用,形成牵头抓总、条线负责、齐抓共管的参保扩面格局。全面取消参保户籍限制,做到居住证参保享受同等财政补助待遇。健全完善信息协同机制,与人社部门协同推进“数据找人”社保扩面专项行动,挖掘新增参保人群。联合政法委发挥基层社区网格化成员贴近基层的作用,及时动员参保,做到应保尽保。截至今年6月末,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713.57万人,参保率连续多年保持在98%以上。

二、建立医疗救助信息共享机制

当前,全省正在推进建设部门间困难群体信息共享平台,系统建成后,将定期或实时从相关部门同步获取数据,方便相关职能部门及时了解困难人群信息,依职责实施救助帮扶。在防止因病致贫返贫方面,我市已建立高额医疗费用监测预警信息共享机制,将达到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预警线人员的信息定期推送至民政部门,民政部门定期反馈排查结果,实现政策精准找人。

三、强化医疗救助政策落实

全面落实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对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等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全额资助,实现医疗救助对象应保尽保。对特困人员、困境儿童中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优抚对象中符合规定的1-10级残疾军人医保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给予100%救助;其他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按不低于70%的比例予以救助。2023年,全市全额资助21.87万名困难群众参保,医疗救助基金支出4.07亿元,切实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四、健全多层次保障体系

积极发展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衔接,强化多部门协同,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医保部门牵头推动“江苏医惠保1号”参保扩面,“江苏医惠保1号”全市投保超73.5万人,重点减轻范围外及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民政部门牵头实施低收入困难对象补充保险救助“低补保”项目,重点减轻困难对象医疗费用负担,2022年投保113521人,赔付7661人。市总工会自1995年起,启动困难职工大病医疗救助项目,重点减轻市区特困职工及家庭成员的医疗费用负担。2022年起,每年发放一次性关怀慰问金,累计发放324.76万元。市卫健部门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对单次住院费用经多重保障后,个人负担超过5000元的低收入人口,开展江海扶贫基金救助。

五、均衡医疗资源配置

近年来,我市紧扣深化改革决策部署,持续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一是实施强基行动,明确28项推进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举措。目前,基层医疗机构省市级特色科室覆盖率达67.8%;全市建成29家省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数量全省第一;在农村区域性医疗中心内推进消化内镜诊疗等十大功能中心建设,已建成省级功能中心67个。二是实施医共体项目,分类组建县域医共体、城市医疗集团、专科联盟,实施跨域帮扶项目,高效推进优质资源下沉。设立基层名医工作室、联合病房,定期安排医疗专家到基层机构预约门诊、预约手术、查房带教等方式,推动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市卫健委、民政局、总工会等部门,继续聚焦减轻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协同建好省信息共享平台,提高“政策找人”精准性、时效性,进一步提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综合保障水平。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南通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