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79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医保政策支撑推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建议)
来源: 南通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5-08-20 15:02 累计次数: 字体:[ ]

孙伟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医保政策支撑推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建议”收悉,经商市卫健委,现答复如下:

2014年起,南通市逐步启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坚持以“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一人”为目标,逐步构建起覆盖城乡、高效便捷的家庭医生服务体系。近年来,市卫健委以实施《南通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通委发〔2023〕9号)为总抓手,推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现“六个拓展”,扩大签约服务队伍,着力提高签约服务人群覆盖率。截至2024年底,全市1461支家庭医生团,累计签约居民突破510万人,重点人群(老年人、慢病患者、孕产妇、儿童等)签约率超80%。

一、关于扩大医保报销覆盖

近年来,我局积极支持家庭医生签约,参保患者入住签约家庭医生隶属的基层医疗机构或医联体内的上级医院下转至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最多高达98%。同时,鼓励医联体内双向转诊,参保患者在医联体内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医联体内双向转诊享受累积住院起付线、起付标准减半支付等多种优惠。

本地家庭医生签约包主要包括基础服务包和个性化服务包两类。基础服务包不收费,个性化服务包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府补助经费、地方财政补助、医保基金和签约患者共同承担。个性化服务包收费标准由各地医保部门会同卫健、人社部门按照“便民、利民、惠民”的原则,考虑签约服务内容、签约居民结构以及医保基金和公共卫生经费承受能力等因素共同制定,县(市)制定的收费标准上报市级部门备案。

二、关于调整医保资金分配

根据《关于规范医疗保障基金总额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苏医保发〔2021〕66号)要求,我市运用全省统一的“大数据精算模型”科学精算、分配医保基金总额。以宏观经济、人口分布流动、疾病谱数据为基础,以定点医疗机构所有就诊人次和费用等医保大数据为支撑,通过构建供给方模型、需求方模型、多因素和分级分类数据模型等多个模型,科学合理精算总额管理指标,其中需求方模型已经考虑到服务人数、分级分类数据模型也充分考虑到各基层医疗机构的等级因素。

三、关于设立医保激励机制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医疗保障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同时,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1〕108号),我市出台《关于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方案》,改进个人账户计入办法。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配合市卫健部门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收费及医保支付有关政策,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南通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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