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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征集主题:

    《南通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 征集时间:

    2022年09月27日 - 2022年10月03日

  • 征集单位:

    南通市医疗保障局

《南通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4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1〕108号)要求,不断增强门诊共济保障功能,稳步提升门诊保障水平。南通市医疗保障局牵头起草了《南通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通过建立健全职工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医保个人账户,加强医保管理服务等政策措施,推动职工医保门诊保障由个人积累式转向互助共济式。该实施办法包括普通门诊统筹、门诊特殊病种及特殊药品、个人账户、服务与结算管理、配套管理和监督等方面。

《南通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决策事项稳评工作由南通市医疗保障局委托南通市崇川区江海社会工作事务所承担,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及中央、省市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相关规定,现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如有意见和建议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邮箱dybzc.ybj@nantong.gov.cn),或与杨先生联系(联系电话13390992933)。



南通市医疗保障局

南通市崇川区江海社会工作事务所

2022年9月27日

征求稿说明

《南通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决策事项稳评工作由南通市医疗保障局委托南通市崇川区江海社会工作事务所承担,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及中央、省市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相关规定,现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如有意见和建议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邮箱dybzc.ybj@nantong.gov.cn),或与杨先生联系(联系电话13390992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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