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征集主题:
《关于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调整相关医保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
征集时间:
2022年09月27日 - 2022年10月03日
-
征集单位:
南通市医疗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意见》(医保发〔2021〕5号)、《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待遇保障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苏医保发〔2021〕71号)、《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1〕108号)要求,规范统一我市医疗保障待遇、调整现行医保政策,南通市医疗保障局牵头起草了《关于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调整相关医保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就职工医保、居民医保、转诊转院和不纳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的范围等方面做了相关规定。
《关于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调整相关医保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决策事项稳评工作由南通市医疗保障局委托南通市崇川区江海社会工作事务所承担,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及中央、省市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相关规定,现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如有意见和建议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邮箱dybzc.ybj@nantong.gov.cn),或与杨先生联系(联系电话13390992933)。
南通市医疗保障局
南通市崇川区江海社会工作事务所
2022年9月27日
《关于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调整相关医保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决策事项稳评工作由南通市医疗保障局委托南通市崇川区江海社会工作事务所承担,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及中央、省市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相关规定,现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如有意见和建议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邮箱dybzc.ybj@nantong.gov.cn),或与杨先生联系(联系电话13390992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