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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生育津贴调整补发后续进展咨询
提交时间: 2022-08-16 13:53:43
内容: 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对女职工产假期间生育津贴发放标准请示的复函等政策文件,女职工可以享受158天的生育津贴,请问补发的30天生育津贴将于何时可以发放,是否需要申请,之前电话咨询过说正在进行,后面就没有任何消息了。另外原来在医疗网上办事大厅中可以查询到女职工的生育津贴发放信息,现在也没有了,现在员工和公司可以通过什么途径可以查询到生育津贴发放记录和发放的明细。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答复
答复内容: 王亚蓓女士:
您好!您反映的关于“生育津贴调整补发后续进展”的问题已收悉。根据有关规定,现答复如下:
根据《关于调整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有关规定的通知》规定,从2022年2月10日起,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天数计发,符合政策规定生育的,享受158天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支付期调整后,原已按128天基础标准发放了生育津贴的、符合享受新支付期标准的相关人员的生育津贴待遇补发工作,将在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生育津贴补发放功能调整到位后统一生成并补发,无需个人申请。
同时,因我市去年底上线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暂无生育津贴待遇查询的公共服务接口,故各参保单位暂无法实现通过“南通市医疗保障局网上申报系统”(网厅)查询单位生育津贴待遇发放明细。各参保单位若需查询本单位员工的生育津贴发放情况,可拨打59001365进行电话查询;也可携带单位盖章的介绍信至医保服务大厅窗口查询、打印;或由参保职工本人通过南通医保APP查询本人的发放情况。有关该功能的需求我局已向省医保信息管理部门提出。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南通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8月17日
答复单位: 医保局 答复时间: 2022-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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