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局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将门诊统筹基金使用监管纳入基金安全监管体系之中,进一步为门诊共济基金使用和一系列利好政策的实施带来安全性、便捷性、保障性措施,为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算好医保算术题。
在规范售药行为上做加法,筑牢第一道防线。压实定点医药机构主体责任,守好第一道关口。管好医保医师“手中笔”,严禁超范围执业,要求对通过处方流转平台开具的处方进行负责。严守药师 “审核关”,要求对处方、人证相符进行审核把关,做好台账记录,严禁人证不符等违规行为。
在异常行为发生上做减法,规范源头性行为。严肃查处人证不符就诊、过度诊疗、不合理用药、串换药品、多记虚记费用或其他形式套取骗取医保基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和问题。充分发挥协议处理、行政处罚的作用,加大打击力度,持续整治利用个人账户、职工门诊共济骗取套取医保基金等欺诈骗保行为。
在智能监控手段上做乘法,推进全流程监管。健全门诊费用智能监控规则和手段,实现智能监控疑点早发现和早处理。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实现个人账户使用、结算等环节的日常审核全覆盖,充分运用智能监管子系统、现场稽核等措施,对数据异常增长的定点医药机构进行重点监控。进一步完善门诊就医服务监控分析机制,引导定点医疗机构规范提供诊疗服务。
在机制联动障碍上做除法,助推一体化监管。对于发现骗取门诊统筹基金行为涉嫌犯罪和违纪行为的,分别按照规定程序第一时间向同级公安机关和纪检部门移送。对于发现违规开具处方、超范围执业行为导致欺诈骗保行为发生的医保医师,在根据医保相关规定处理的同时,同步移送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