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南通市市区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
按照《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及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约定,经定点零售药店主动提交解除服务协议申请,解除我市市本级8家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名单如下:
序号 |
定点零售药店 |
国标码 |
机构类型 |
1 |
上海华氏大药房南通连锁有限公司第五药店 |
P32061100131 |
零售药店 |
2 |
上海华氏大药房南通连锁有限公司第一医药商店 |
P32060200140 |
零售药店 |
3 |
上海华氏大药房南通连锁有限公司金飞达店 |
P32067100161 |
零售药店 |
4 |
上海华氏大药房南通连锁有限公司新城小区店 |
P32060200168 |
零售药店 |
5 |
上海华氏大药房南通连锁有限公司丁香花园店 |
P32060200180 |
零售药店 |
6 |
蔡汉皋药房(南通)有限公司 |
P32064003167 |
零售药店 |
7 |
南通市天阳堂药房 |
P32060200418 |
零售药店 |
8 |
南通恒生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恒福店 |
P32061100491 |
零售药店 |
南通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