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行政规范性文件 下载word版 下载pdf版

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特药管理的通知

(2018年12月12日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人社规〔2018〕29号文发布 2023年10月11日废止)

各县(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区各有关医保定点单位:

为提升特药管理服务水平,方便参保人员享受特药待遇,根据《关于将有关药品纳入医保特药管理工作的通知》(通人社规〔2018〕12号)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特药管理的相关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条件成熟的县(市)区可在辖区内定点单位中遴选一家医院及医师和一家药店(以下简称“三定”)为参保人员提供特药服务。

二、各县(市)、通州区“三定”遴选要求

1.按照《关于将有关药品纳入医保特药管理工作的通知》(通人社规〔2018〕12号)有关规定,开展特药“三定”遴选工作,每种特药品种对应同一类疾病病种的特药责任医师不超过2名。

2.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遴选特药定点医院、责任医师和定点药店,并建立能进能出的动态调整机制,确保特药政策落实到位、服务到位。

三、请各县(市)区在2019年一季度前做好特药“三定”遴选工作及相关配套服务管理工作,及时将“三定”名单报市医保经办机构备案,并开展特药服务。

四、《雷珠单抗注射液(诺适得)治疗湿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操作指引》第四条中“雷珠单抗医保基金一个医疗年度最多支付4支”明确为雷珠单抗医保基金一个医疗年度每眼最多支付4支。

五、《康柏西普眼用注射液(朗沐)治疗湿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操作指引》第四条中“康柏西普医保基金一个医疗年度最多支付4支”明确为康柏西普医保基金一个医疗年度每眼最多支付4支。

六、根据文件第七条中“建立动态管理调整机制,对严重违规的机构和人员及时进行调整”规定,明确一年内特药定点医院、特药定点药店因管理混乱、把关不严,导致特药服务出现欺诈骗保的严重违规行为或三次(含)以上违规的,取消特药服务资格;特药责任医师未按规定审批或扩大特药医保限定支付范围开具申请表三次(含)以上的,取消其特药服务资格。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12日

南通市医疗保障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