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主要职能
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2019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南通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主要职责:参与编制全市医疗、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定全市医疗、生育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指导全市医疗、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工作;承担市区参保人员、参保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救助、离休干部医疗统筹、公务员医疗补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基金筹集、使用和管理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12个科室:综合科、财务管理科、稽核审计科、业务科、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科、医疗管理科、医疗稽核科、基金结算科、生育保险科、居民医保科、医疗服务科、照护保险管理科。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2019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抓重点攻难点,全力以赴完成目标任务
截至2019年底,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722.99万人、226.09万人和133.36万人,均超额完成省目标任务的100.08%、103.54%和104.37%,城乡居民参保人数496.9万人;城镇职工、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基金收入分别达100.02亿元、62.83亿元、7.24亿元,当期均有结余。其中市本级城镇职工、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77.88万人、48.26万人、49.28万人,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02.47%、101.9%和103.31% 。
2、抓举措促落实,全面提升经办管理服务水平
深化内控建设,提升经办服务规范化水平;打通堵点问题,增强异地就医服务效能,拓宽备案渠道,参保人员可通过服务窗口、电话传真、邮寄、南通医保APP等办理相关业务;深化“放管服”,打造一流医保公共服务平台,不断完善“南通医保APP”、“定点单位交互平台”、“网上办事大厅”、“大数据—智能监控系统”等服务平台建设。业务流程全面“瘦身”,删除、新增、完善操作规范82项,简化手续、取消证明材料63项,缩短办事时限15项。深化市“不见面审批”改革精神,再次优化服务窗口设置,减少群众排队等候时间;聚力改善民生,统一全市照护保险经办体系,市区照护保险在享受待遇人数为8410人,居家上门服务142万人次。
3、抓精细提效能,加强医保基金效能管理工作
坚持诚信为本,提升医保精细化管理水平。完善协议文本,强化执行,市区累计定点医疗机构274家,定点零售药店596家,定点照护服务机构(服务公司)44家;持续深化改革,优化“复合式”结算机制,发挥结算工作对医疗机构发展高质量医疗技术的引导作用,优化总额控制下的“复合式”结算机制;强化规范管理,提升稽核工作实效,完成医疗保险大数据—智能监控中心扩建工作,智能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
4、抓廉建压责任,打造忠诚担当医保队伍
有序推进主题教育,紧扣主题主线,坚持问题导向,利用“三会一课”、听取宣讲、观看电教片、参观红色教育基地等学先进理论、学先进典型、学革命伟人精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修订“两个责任”清单,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作风建设承诺书》,形成层级分明、权责明晰、全面覆盖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凝心聚力带好队伍,行风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打造群众满意的医保服务。
第二部分 医保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医保中心2019年度收入、支出总计2028.04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08.63万元,增长33.47%。其中:
(一)收入总计2028.04万元。包括:
财政拨款收入2028.04万元,为当年从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与上年相比增加508.63万元,增长33.47%。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调整,单位性质改为参公事业单位,人员支出增加。
(二)支出总计2028.04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万元,主要用于医院端数据监控系统。与上年相比减少36万元,主要原因是支付医院端数据监控系统尾款。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17.40万元,主要用于医疗生育保障服务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399.81万元,增长30.34%。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调整,单位性质改成参公事业单位,人员支出增加。
3.住房保障(类)支出298.64万元,主要用于公积金和房贴。与上年相比增加144.82万元,增长94.159%,主要原因是2019年提高了在职和退休人员的住房补贴标准。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医保中心本年收入合计2028.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28.04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医保中心本年支出合计2028.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60.21万元,占86.79%;项目支出267.83万元,占13.2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医保中心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028.04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08.63万元,增长33.47%。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调整,单位性质改成参公事业单位,人员支出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南通市医保中心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2028.0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南通市医保中心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029.34万元,支出决算为2028.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3%。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年初预算为1718.70万元,支出决算为1717.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2%。
(三)住房保障(类)
住房保障(类)支出年初预算为298.64万元,支出决算为298.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医保中心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60.2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658.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01.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南通市医保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28.0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08.63万元,增长33.47%。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调整,单位性质改成参公事业单位,人员支出增加。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医保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60.2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658.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01.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南通市医保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8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58.31%;公务接待费支出1.33万元,占“三公”经费的41.6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8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1.86万元,完成预算的66.43%,比上年决算减少1.96万元,主要原因为减少了公务用车次数;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减少了公务用车次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汽车维修、汽油费、过路费等。2019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3.公务接待费1.33万元,完成预算的28.98%,比上年决算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为减少了公务接待的次数;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减少了公务接待的次数。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33万元,接待18批次,180人次,主要为接待学习考察外省市的医保经办部门人员;
南通市医保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3.15万元,完成预算的18.38%,比上年决算减少0.33万元,主要原因为减少会议召开的次数;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减少会议召开的次数。2019年度全年召开会议15个,参加会议300人次。主要为召开市级统筹、异地就医结算会议和照护保险会议等。。
南通市医保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21.84万元,完成预算的98.46%,比上年决算增加10.10万元,主要原因为增加了职工业务培训及党员的党性培训;2019年度全年组织培训20个,组织培训350人次。主要为职工业务培训及党员的党性培训。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医保中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1.43万元,比2018年增加101.4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调整,单位性质改成参公事业单位。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主要是用于外出对定点单位稽核用;
十四、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无预算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各部门应根据公开决算表中对应的经费情况进行名词解释,对未涉及的名词可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