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025-00229 | 分类: | 卫生、体育\其他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南通市医疗保障局 | 文号: | 通医保办发〔2025〕14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6-18 | 发布日期: | 2025-06-23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转发关于印发《江苏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
索引号: | 1/2025-00229 | ||||
分类: | 卫生、体育\其他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南通市医疗保障局 | ||||
文号: | 通医保办发〔2025〕14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6-18 | ||||
发布日期: | 2025-06-23 |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称: | 转发关于印发《江苏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
转发关于印发《江苏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医保服务行为,加强医药机构内部管理,确保医保基金安全高效使用,现将《关于印发〈江苏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实施细则自2025年7月1日执行,原《南通市医疗保险服务医师管理办法》(通医保规〔2020〕 11号)停止执行。
附件:关于印发《江苏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南通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6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