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025-00411 | 分类: | 卫生、体育\其他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南通市医疗保障局 | 文号: | 苏医保函〔2025〕101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9-10 | 发布日期: | 2025-09-19 | 有效性: | |
名称: |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数据局关于印发《全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2025版)》的通知 |
索引号: | 1/2025-00411 | ||||
分类: | 卫生、体育\其他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南通市医疗保障局 | ||||
文号: | 苏医保函〔2025〕101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9-10 | ||||
发布日期: | 2025-09-19 | ||||
有效性: | |||||
名称: |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数据局关于印发《全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2025版)》的通知 |
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数据局:
为进一步提升全省医保经办管理服务规范化水平,深入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结合工作实际,我们对全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进行了迭代升级,制定了《全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2025版)》(以下简称2025版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现予印发,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强化医保政务协同,规范事项管理
各地医保部门和数据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促进医保公共服务与政务服务融合发展,共同推进2025版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落地落实,推动基层医保公共服务事项全面接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面进驻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实施一个平台办理、综合(全科)窗口服务,2025年底实现乡镇(街道)、村(社区)全覆盖。各地医保部门要遵照事项办理层级权限,不增加基层负担,严格规范事项管理,优化业务办理流程,提升办理质效。
二、推进信息共享互通,服务高效便捷
各地要持续聚焦全省经办管理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一体化建设,推动办理业务所需证照材料部门间的数据共享和在线核验,进一步优化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线上办理流程,落实医保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推进“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一件事”“个人创业一件事”“企业开办一件事”“个人身后一件事”等事项一次办理,持续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医保政务服务。
三、加强政策宣传培训,提升经办能力
要持续提升医保经办政务服务能力,加强医保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要及时更新2025版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内容,通过宣传册、海报、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形式供群众查阅、下载和使用。要强化人员培训,定期组织辖区内的经办人员开展政策和业务规范化标准化培训,提高经办人员业务能力,切实提升参保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各设区市医保部门要会同本地数据部门认真开展非清单事项排查工作,将清单外事项于9月18日前报送省医保局。此次2025版事项将在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中通过标准化固化办事指南要素,各地医保部门要于9月30日前全面完成2025版事项认领、办事指南调整和向社会公布工作。
省医保局联系人:屈杨,联系电话:025-83347368;葛东泽,联系电话:025-83290229;
省数据局联系人:何晨,联系电话:025-83660065;李清,联系电话:025-83660102;
附件:1. 全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2. 全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数据局
2025年9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定稿)苏医保函〔2025〕101号+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江苏省数据局关于印发《全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2025版)》的通知(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