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269号提案的答复(关于统筹推进医疗服务收费价格调整,保障基层医疗机构可持续运行的建议)
来源: 南通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2-09-05 15:50 累计次数: 字体:[ ]

袁雁峰委员:

您提出的《统筹推进医疗服务收费价格调整,保障基层医疗机构可持续运行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理顺医疗服务价格体系的建议

2019年,省医保局、省卫健委出台《关于做好当前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提出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我市在全省率先启动市定价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工作,连续三年调整市定价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37项,涉及中医、眼部、康复、口腔、体被系统等项目,经调价评估测算,全市年调增医疗服务收入约9500万元。今年,将继续推进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工作,扩大市定价项目调价覆盖面,选取价格长期未调整、以技术劳务价值为主的医疗服务项目纳入调整范围,保持价格调整的常态化,引导医疗服务收入结构更趋合理。

二、关于调整手术、护理等项目价格,提升基层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的建议

根据规定,手术、诊察、护理、输液、注射等项目定价权限在省级。2019年以来,省医保局共出台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文件10件(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调整文件外),涉及儿童专科、麻醉、精神、介入诊疗、心脏电生理诊疗、急诊和住院诊察费、护理、部分临床诊疗类手术项目等,并明确6周岁及以下儿童、儿童专科医院和其他医院儿科收费加收政策。我们及时落地落实省级调价政策,经调价评估测算,全市年调增医疗服务收入约4.23亿元。

下阶段,一方面继续落实好省级调价政策,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监测和成本测算,配合省局做好复杂型项目价格调整工作,对手术、护理、诊察等省级权限的价格调整项目,通过调研测算摸清情况,有针对性地向省局提出价格调整建议。

三、关于抓住药品耗材集采窗口期合理控费的建议

近年来,我们第一时间推进落实国家、省14批次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政策,全市年节约医药费用约18亿元,挤压了药品耗材虚高水分,降低了医疗机构药耗占比,减轻了群众就医负担,也为医疗机构合理控费、医疗收入结构性调整创造条件。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22〕16号)要求,正确处理医疗服务价格和医药集中采购的关系,明确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各自的功能定位。根据统一部署,我们将持续推进国家、省集采政策在南通的落地执行,强化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提升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信息化标准化水平,分析医药集中采购对医疗服务价格的影响,单独收费耗材虚高价格经集采挤出水分后,对相应定价偏低的医疗服务项目,建议省局优先纳入动态调整范围。

最后,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南通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