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失能评定公示书(2021.4.12)
来源: 市医保中心 发布时间:2021-04-12 14:12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市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基本照护保险制度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通政发[2015]73号)及《关于印发<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 (通人社规[2016]28号)精神,按照《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定量表》( Barthel指数评定量表)失能标准,经评估机构评定,杨鹤林等3位人员符合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参保人员重度失能标准,王翠英等3位人员符合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参保人员中度失能标准,公示时间2021年4月12日至2021年4月1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南通市政务中心(工农南路150号)裙楼三楼004号窗口联系。

联系电话:59001278

符合重度失能标准人员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1

杨鹤林

32062419360823****

2

王井凤

32061119371204****

3

徐国兰

32061119441206****

符合中度失能标准人员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1

王翠英

32062419381125****

2

王怀喜

32060119490216****

3

杨志成

3206241959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