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失能评定公示书(2020.6.29)
根据《市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基本照护保险制度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通政发[2015]73号)及《关于印发〈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通人社规[2016]28号)精神,按照《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定量表》(Barthel指数评定量表)失能标准,经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组评定,陈顺福1位人员符合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参保人员重度失能标准,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06月29日至2020年07月0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南通市政务中心(工农南路150号)裙楼三楼E004窗口联系。
联系电话:59001278
符合重度失能标准人员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1 |
陈顺福 |
3206251932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