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失智评定公示书(2020.5.20) 
     
 
      
     根据《关于将失智人员纳入基本照护保险范围的通知》(通人社规[2018]26号)精神,刘小玉等3位人员符合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参保人员重度失智标准,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05月20日至2020年05月2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南通市政务中心(工农南路150号)裙楼三楼E004窗口联系。
联系电话:59001278
符合重度失智标准人员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1  |  
         刘小玉  |  
         32062419680822****  |  
        
2  |  
         蔡博懿  |  
         32060120020731****  |  
        
3  |  
         刘凡尘  |  
         320602200205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