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失智评定公示书(2020.5.20)
根据《关于将失智人员纳入基本照护保险范围的通知》(通人社规[2018]26号)精神,刘小玉等3位人员符合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参保人员重度失智标准,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05月20日至2020年05月2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南通市政务中心(工农南路150号)裙楼三楼E004窗口联系。
联系电话:59001278
符合重度失智标准人员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1 |
刘小玉 |
32062419680822**** |
2 |
蔡博懿 |
32060120020731**** |
3 |
刘凡尘 |
320602200205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