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失能评定公示书(2021.12.27)
来源: 市医保中心 发布时间:2021-12-27 16:13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市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基本照护保险制度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通政发[2015]73号)及《关于印发<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通人社规[2016]28号)精神》,按照《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定量表》( Barthel指数评定量表)失能标准,经评估机构评定, 黄有祥等6位人员符合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参保人员重度失能标准,陈素英等4位人员符合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参保人员中度失能标准,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7日至2022年1月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南通市政务中心(工农南路150号)裙楼三楼77号窗口联系。

联系电话:59001278

符合重度失能标准人员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1

黄有祥

32061119420105****

2

李巧英

32060219430707****

3

罗金美

32061119360412****

4

王心成

32062419360806****

5

戴学林

32062419410316****

6

蔡月娥

32062419380622****

符合中度失能标准人员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1

陈素英

32061119350120****

2

王桂英

32061119490517****

3

孙淑芳

32061119430309****

4

徐慧君

3206021932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