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失能评定公示书(2020.10.14)
来源: 市医保中心 发布时间:2020-10-14 16:20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市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基本照护保险制度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通政发[2015]73号)及《关于印发<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 (通人社规[2016]28号)精神,按照《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定量表》( Barthel指数评定量表)失能标准,经评估机构评定,江鑫泉等13位人员符合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参保人员重度失能标准,姚怀玉等3位人员符合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参保人员中度失能标准,公示时间2020年10月14日至2020年10月2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南通市政务中心(工农南路150号)裙楼三楼004号窗口联系。

联系电话:59001278

符合重度失能标准人员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1

江鑫泉

32060219290923****

2

徐巧姑娘

32061119230201****

3

李德和

32060219470929****

4

夏红英

32061119280725****

5

谢建东

32060219460206****

6

周培

32060219700623****

7

任国良

32060119450923****

8

朱美英

32062419430111****

9

卫金玉

32062419410504****

10

李志君

32060219350310****

11

仇国森

32062519371001****

12

范本芳

32060219341205****

13

褚雨姑娘

32061119310901****

符合中度失能标准人员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1

姚怀玉

32061119400912****

2

王淑英

32061119371019****

3

吴国祥

3206021942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