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失能评定公示书(2021.3.26)
来源: 市医保中心 发布时间:2021-03-26 14:23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市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基本照护保险制度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通政发[2015]73号)及《关于印发<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 (通人社规[2016]28号)精神,按照《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定量表》( Barthel指数评定量表)失能标准,经评估机构评定,王淑英等8位人员符合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参保人员重度失能标准,朱领青等8位人员符合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参保人员中度失能标准,公示时间2021年3月26日至2021年4月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南通市政务中心(工农南路150号)裙楼三楼004号窗口联系。

联系电话:59001278

符合重度失能标准人员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1

王淑英

32061119310306****

2

冯广生

32061119320727****

3

李孝棠

32060219470426****

4

冯德生

32062419480920****

5

徐兰

32062319290619****

6

徐少明

32062419501110****

7

钱领珍

32061119211021****

8

唐才英

32062419271230****

符合中度失能标准人员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1

朱领青

32061119370201****

2

褚美荣

32061119340222****

3

黄进生

32061119290116****

4

季红娟

32060219461224****

5

倪春甫

32061119510808****

6

张锐

32062419640202****

7

王献仁

32061119280619****

8

张选芹

3206241939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