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失能评定公示书(2020.5.21)
来源: 市医保中心 发布时间:2020-05-21 14:33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市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基本照护保险制度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通政发[2015]73号)及《关于印发〈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通人社规[2016]28号)精神,按照《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定量表》(Barthel指数评定量表)失能标准,经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组评定,朱倩云5位人员符合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参保人员重度失能标准,张德明等3位人员符合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参保人员中度失能标准,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05月21日至2020年05月2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南通市政务中心(工农南路150号)裙楼三楼E004窗口联系。

联系电话:59001278

符合重度失能标准人员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1

朱倩云

32060219910425****

2

张玉珍

32061119251105****

3

季奎英

32060219331230****

4

唐领珍

32061119261010****

5

马福成

32062419240504****

符合中度失能标准人员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1

张德明

32061119310228****

2

严美琴

32061119570608****

3

金淑英

3206021932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