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失能评定公示书(2021.3.2)
来源: 市医保中心 发布时间:2021-03-02 15:05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市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基本照护保险制度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通政发[2015]73号)及《关于印发<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 (通人社规[2016]28号)精神,按照《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定量表》( Barthel指数评定量表)失能标准,经评估机构评定,陈建华等9位人员符合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参保人员重度失能标准,李和英等5位人员符合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参保人员中度失能标准,公示时间2021年3月2日至2021年3月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南通市政务中心(工农南路150号)裙楼三楼004号窗口联系。

联系电话:59001278

符合重度失能标准人员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1

陈建华

32060219460511****

2

毛学芹

32062419350210****

3

姚镜清

32062419340519****

4

胡兰芳

32062419441019****

5

黄云弟

32062419350625****

6

王秀芳

32062419401210****

7

陈继芳

32062419370412****

8

赵凤娥

32062419271111****

9

顾德明

32062419380209****

符合中度失能标准人员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1

李和英

32061119510923****

2

周兰琴

32061119490313****

3

缪顺彬

32060219480829****

4

孙建康

32062419370616****

5

季文学

3206241947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