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失能评定公示书(2020.9.30)
来源: 市医保中心 发布时间:2020-09-30 10:57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市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基本照护保险制度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通政发[2015]73号)及《关于印发<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 (通人社规[2016]28号)精神,按照《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定量表》( Barthel指数评定量表)失能标准,经评估机构评定,曹祖辉等7位人员符合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参保人员重度失能标准,王兰英1位人员符合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参保人员中度失能标准,公示时间2020年09月30日至2020年10月0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南通市政务中心(工农南路150号)裙楼三楼004号窗口联系。

联系电话:59001278

符合重度失能标准人员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1

曹祖辉

32062419460915****

2

包志超

32062419720816****

3

刘国芬

32062419520512****

4

吴淑芬

32060219240820****

5

王德基

32060219330825****

6

徐平

32062419420521****

7

施夕泉

32061119250614****

符合中度失能标准人员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1

王兰英

3206111928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