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失能评定公示书(2021.3.30)
来源: 市医保中心 发布时间:2021-03-30 15:27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市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基本照护保险制度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通政发[2015]73号)及《关于印发<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 (通人社规[2016]28号)精神,按照《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定量表》( Barthel指数评定量表)失能标准,经评估机构评定,陈凤鸣等6位人员符合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参保人员重度失能标准,纪银珍等10位人员符合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参保人员中度失能标准,公示时间2021年3月30日至2021年4月0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南通市政务中心(工农南路150号)裙楼三楼004号窗口联系。

联系电话:59001278

符合重度失能标准人员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1

陈凤鸣

32061119330910****

2

朱合海

32062419400724****

3

刘夏氏

32062419321218****

4

王济通

32060219350921****

5

范兰英

32061119310509****

6

保林珍

32061119471218****

符合中度失能标准人员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1

纪银珍

32061119261029****

2

周锦生

32061119440526****

3

许明珍

32062419530421****

4

徐国华

32062419530220****

5

朱强

32061119931118****

6

黄美娟

32062419350701****

7

陈新华

32062419540701****

8

卫道林

32060219460310****

9

周和珍

32061119490711****

10

周连英

3206111963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