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失能评定公示书(2021.4.15)
来源: 市医保中心 发布时间:2021-04-15 13:58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市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基本照护保险制度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通政发[2015]73号)及《关于印发<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 (通人社规[2016]28号)精神,按照《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定量表》( Barthel指数评定量表)失能标准,经评估机构评定,陆红英等9位人员符合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参保人员重度失能标准,许恒章等8位人员符合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参保人员中度失能标准,公示时间2021年4月15日至2021年4月2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南通市政务中心(工农南路150号)裙楼三楼004号窗口联系。

联系电话:59001278

符合重度失能标准人员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1

陆红英

32061119341021****

2

胡连英

32061119360526****

3

陈秦姑娘

32061119290313****

4

俞和英

32061119290310****

5

印吉英

32061119440109****

6

张成新

32062419310430****

7

宋家芳

32060119401216****

8

胡士良

32062419431119****

9

朱广学

32062419330207****

符合中度失能标准人员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1

许恒章

32061119630927****

2

朱进顺

32060219480119****

3

黄建芬

32062419311002****

4

黄秀芬

32062419380216****

5

陆建明

32062419701030****

6

罗巧英

32061119350113****

7

黄石明

32061119480702****

8

朱广学

3206241933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