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失能评定公示书(2021.4.2)
来源: 市医保中心 发布时间:2021-04-02 15:31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市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基本照护保险制度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通政发[2015]73号)及《关于印发<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 (通人社规[2016]28号)精神,按照《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定量表》( Barthel指数评定量表)失能标准,经评估机构评定,夏莉华等4位人员符合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参保人员重度失能标准,姚兰英等4位人员符合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参保人员中度失能标准,公示时间2021年4月2日至2021年4月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南通市政务中心(工农南路150号)裙楼三楼004号窗口联系。

联系电话:59001278

符合重度失能标准人员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1

夏莉华

32060219391025****

2

李领英

32061119260207****

3

杨凤才

32062419281130****

4

汪正平

32060219310808****

符合中度失能标准人员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1

姚兰英

32061119331204****

2

吴月华

32062419650807****

3

严仲尧

32060219500514****

4

熊跃庭

3206021937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