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失能评定公示书(2021.4.7)
来源: 市医保中心 发布时间:2021-04-07 15:35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市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基本照护保险制度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通政发[2015]73号)及《关于印发<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 (通人社规[2016]28号)精神,按照《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定量表》( Barthel指数评定量表)失能标准,经评估机构评定,陈玉珍等10位人员符合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参保人员重度失能标准,杜桃生等3位人员符合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参保人员中度失能标准,公示时间2021年4月7日至2021年4月1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南通市政务中心(工农南路150号)裙楼三楼004号窗口联系。

联系电话:59001278

符合重度失能标准人员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1

陈玉珍

63010219500907****

2

徐璇玉

32062319310504****

3

陈明华

32061119310308****

4

徐阿五

31022219340503****

5

胡文荣

32062419391228****

6

陈霞

32061119811119****

7

王福湖

32062219340521****

8

夏锡均

32062419281227****

9

陈秀英

32062419331005****

10

钱小英

32062419280529****

符合中度失能标准人员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1

杜桃生

32060219430410****

2

施静安

32060219351021****

3

李骏霖

3206021965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