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失能评定公示书(2020.10.16)
来源: 市医保中心 发布时间:2020-10-16 17:08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市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基本照护保险制度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通政发[2015]73号)及《关于印发<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 (通人社规[2016]28号)精神,按照《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定量表》( Barthel指数评定量表)失能标准,经评估机构评定,孙芹兰等7位人员符合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参保人员重度失能标准,单彩泉等4位人员符合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参保人员中度失能标准,公示时间2020年10月16日至2020年10月2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南通市政务中心(工农南路150号)裙楼三楼004号窗口联系。

联系电话:59001278

符合重度失能标准人员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1

孙芹兰

32061119450818****

2

徐金冲

32062519641123****

3

葛群英

32060119340804****

4

保思祥

32062419501101****

5

钱福新

32062419290325****

6

金保珍

32062419341021****

7

徐风山

32060219370826****

符合中度失能标准人员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1

单彩泉

32060219340414****

2

王英

32062119600320****

3

秦祖兰

32062419231111****

4

李洪生

3206241939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