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失能评定公示书(2020.5.14)
根据《市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基本照护保险制度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通政发[2015]73号)及《关于印发〈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通人社规[2016]28号)精神,按照《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定量表》(Barthel指数评定量表)失能标准,经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组评定,吴新2位人员符合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参保人员重度失能标准,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05月14日至2020年05月2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南通市政务中心(工农南路150号)裙楼三楼E004窗口联系。
联系电话:59001278
符合重度失能标准人员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1 |
吴新 |
32062419750516**** |
2 |
王锦芝 |
320624194004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