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失能评定公示书(2021.3.29)
来源: 市医保中心 发布时间:2021-03-29 14:30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市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基本照护保险制度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通政发[2015]73号)及《关于印发<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 (通人社规[2016]28号)精神,按照《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定量表》( Barthel指数评定量表)失能标准,经评估机构评定,夏三姐等2位人员符合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参保人员重度失能标准,赵汉贤等12位人员符合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参保人员中度失能标准,公示时间2021年3月29日至2021年4月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南通市政务中心(工农南路150号)裙楼三楼004号窗口联系。

联系电话:59001278

符合重度失能标准人员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1

夏三姐

32062419280903****

2

黄正理

32062419430419****

符合中度失能标准人员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1

赵汉贤

32062419490216****

2

龚丽珠

32062419330808****

3

黄彬

32062419530802****

4

袁桂香

32062419250105****

5

裘生祥

32062419491224****

6

李冲芳

32062419541123****

7

陆永康

32062419471014****

8

宋兆兰

32062419200904****

9

龚尔德

32062419450312****

10

黄信芳

32062419450305****

11

邢德兴

32062419470423****

12

虞振标

3206241927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