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失能评定公示书(2020.5.22)
来源: 市医保中心 发布时间:2020-05-22 14:35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市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基本照护保险制度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通政发[2015]73号)及《关于印发〈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通人社规[2016]28号)精神,按照《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定量表》(Barthel指数评定量表)失能标准,经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组评定,范宜家7位人员符合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参保人员重度失能标准,张建民1位人员符合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参保人员中度失能标准,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05月22日至2020年05月2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南通市政务中心(工农南路150号)裙楼三楼E004窗口联系。

联系电话:59001278

符合重度失能标准人员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1

范宜家

32062419391015****

2

姜送姑娘

32061119260127****

3

颜连英

32060219340529****

4

左云生

32060219380405****

5

丁新民

32060219390515****

6

刘志芬

32060219390715****

7

朱昊漾

32060220090421****

符合中度失能标准人员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1

张建民

3206021956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