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失智评定公示书(2021.1.14)
来源: 市医保中心 发布时间:2021-01-14 17:16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关于将失智人员纳入基本照护保险范围的通知》(通人社规[2018]26号)精神,姚明珠等2位人员符合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参加人员重度失智标准,顾翠珍等5位人员符合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参加人员中度失智标准,公示时间2021年1月14日至2021年1月2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南通市政务中心(工农南路150号)裙楼三楼004号窗口联系。

联系电话:59001278

符合重度失智标准人员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1

姚明珠

32060219270607****

2

王韵琴

32060219370418****

符合中度失智标准人员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1

顾翠珍

32061119310812****

2

李琴英

32060219360805****

3

杭菊兰

32062419450725****

4

李桂英

32061119430603****

5

俞锦英

3206241939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