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失能评定公示书(2020.8.7)
来源: 市医保中心 发布时间:2020-08-07 13:56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市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基本照护保险制度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通政发[2015]73号)及《关于印发〈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通人社规[2016]28号)精神,按照《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定量表》(Barthel指数评定量表)失能标准,经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组评定,陈善兰等5位人员符合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参保人员重度失能标准,戴金萍等8位人员符合中度失能标准,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08月07日至2020年08月1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南通市政务中心(工农南路150号)裙楼三楼E004窗口联系。

联系电话:59001278

符合重度失能标准人员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1

陈善兰

32062419300821****

2

陈秀兰

32062419380625****

3

陈秀兰

32060219670320****

4

张吉姑娘

32061119330813****

5

张淑芳

32060219240201****

符合中度失能标准人员

1

戴金萍

32062419350210****

2

戴金波

32062419311215****

3

张文斌

32062419460212****

4

曹林海

32062419401213****

5

费素芳

32062419470302****

6

张秀文

32061119270802****

7

刘金兰

32060219340307****

8

施文英

3206021954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