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失智评定公示书(2021.3.1)
来源: 市医保中心 发布时间:2021-03-01 15:02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关于将失智人员纳入基本照护保险范围的通知》(通人社规[2018]26号)精神,管金华等6位符合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参加人员重度失智标准,徐佩林等3位人员符合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参加人员中度失智标准,公示时间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3月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南通市政务中心(工农南路150号)裙楼三楼004号窗口联系。

联系电话:59001278

符合重度失智标准人员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1

管金华

32068319790203****

2

曹亚平

32062419571210****

3

蔡琼鹤

32062419400730****

4

王树均

32062419310821****

5

张培英

32061119310612****

6

丁广林

32062419410918****

符合中度失智标准人员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1

徐佩林

32060219411022****

2

余锦昌

32061119321110****

3

李世芬

3206021929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