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失能评定公示书(2020.5.27)
来源: 市医保中心 发布时间:2020-05-27 10:58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市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基本照护保险制度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通政发[2015]73号)及《关于印发〈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通人社规[2016]28号)精神,按照《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定量表》(Barthel指数评定量表)失能标准,经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组评定,金保余等4位人员符合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参保人员重度失能标准,徐宝银等3位人员符合中度失能标准,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05月27日至2020年06月0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南通市政务中心(工农南路150号)裙楼三楼E004窗口联系。

联系电话:59001278

符合重度失能标准人员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1

金保余

32061119540614****

2

张佩和

32061119281215****

3

张友英

32061119280827****

4

汤兰英

32061119310301****

符合中度失能标准人员

1

徐宝银

32062319340401****

2

白桂华

32061119740826****

3

马如均

3206021949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