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失能评定公示书(2020.9.9)
来源: 市医保中心 发布时间:2020-09-09 14:42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市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基本照护保险制度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通政发[2015]73号)及《关于印发<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 (通人社规[2016]28号)精神,按照《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定量表》( Barthel指数评定量表)失能标准,经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组评定,曹袁康等12位人员符合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参保人员重度失能标准,沈俊兰等5位人员符合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参保人员中度失能标准,公示时间2020年09月09日至2020年09月1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南通市政务中心(工农南路150号)裙楼三楼004号窗口联系。

联系电话:59001278

符合重度失能标准人员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1

曹袁康

32062519570415****

2

黄玉英

32062519261122****

3

尹招英

32062419170910****

4

陈井美

32060219370518****

5

蒋文祥

32062419520410****

6

顾领珍

32061119350223****

7

王亚英

32062519460302****

8

王月珍

32062219430518****

9

储祥龙

32062119520830****

10

姚君湘

32062419320326****

11

张会林

32061119360817****

12

周国家

32062519391201****

符合中度失能标准人员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1

沈俊兰

32061119440406****

2

李瑞华

32061119511022****

3

韩兰英

32061119370124****

4

胡长明

32060219410117****

5

庄付娟

3206241953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