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失能评定公示(2021.1.13)
来源: 市医保中心 发布时间:2021-01-13 17:15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市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基本照护保险制度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通政发[2015]73号)及《关于印发<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 (通人社规[2016]28号)精神,按照《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定量表》( Barthel指数评定量表)失能标准,经评估机构评定,邢王英等11位人员符合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参保人员重度失能标准,黄丽娟等5位人员符合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参保人员中度失能标准,公示时间2021年1月13日至2021年01月1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南通市政务中心(工农南路150号)裙楼三楼004号窗口联系。

联系电话:59001278

符合重度失能标准人员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1

邢王英

32061119530506****

2

丁如娟

32062419460720****

3

曹桂萍

32062319561004****

4

朱桂英

32060219430818****

5

顾兰英

32061119360721****

6

王淑琴

32060219401128****

7

葛小姑娘

32062419250415****

8

唐林

32068319890919****

9

袁前进

32062419750624****

10

刘子英

32062419470304****

11

李连英

32062419220215****

符合中度失能标准人员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1

黄丽娟

32061119590319****

2

庄汉如

32061119510416****

3

龚秀英

32061119350522****

4

王连珍

32061119261101****

5

季河清

3206241933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