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失能评定公示书(2020.5.19)
根据《市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基本照护保险制度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通政发[2015]73号)及《关于印发〈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通人社规[2016]28号)精神,按照《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定量表》(Barthel指数评定量表)失能标准,经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组评定,倪亚芹等2位人员符合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参保人员重度失能标准,顾宝家等3位人员符合中度失能标准,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05月19日至2020年05月2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南通市政务中心(工农南路150号)裙楼三楼E004窗口联系。
联系电话:59001278
符合重度失能标准人员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1 |
倪亚芹 |
32062419360906**** |
2 |
徐丈姑娘 |
32062419290227**** |
符合中度失能标准人员
1 |
顾宝家 |
32062419380205**** |
2 |
盛红芳 |
32062419481121**** |
3 |
沈志平 |
320624194703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