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失能评定公示书(2020.5.19)
来源: 市医保中心 发布时间:2020-05-19 14:15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市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基本照护保险制度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通政发[2015]73号)及《关于印发〈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通人社规[2016]28号)精神,按照《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定量表》(Barthel指数评定量表)失能标准,经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组评定,倪亚芹等2位人员符合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参保人员重度失能标准,顾宝家等3位人员符合中度失能标准,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05月19日至2020年05月2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南通市政务中心(工农南路150号)裙楼三楼E004窗口联系。

联系电话:59001278

符合重度失能标准人员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1

倪亚芹

32062419360906****

2

徐丈姑娘

32062419290227****

符合中度失能标准人员

1

顾宝家

32062419380205****

2

盛红芳

32062419481121****

3

沈志平

3206241947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