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失能评定公示书(2021.3.23)
来源: 市医保中心 发布时间:2021-03-23 14:13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市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基本照护保险制度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通政发[2015]73号)及《关于印发<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 (通人社规[2016]28号)精神,按照《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定量表》( Barthel指数评定量表)失能标准,经评估机构评定,沈毓时等10位人员符合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参保人员重度失能标准,戴进仁等6位人员符合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参保人员中度失能标准,公示时间2021年3月23日至2021年3月2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南通市政务中心(工农南路150号)裙楼三楼5号窗口联系。

联系电话:59001278

符合重度失能标准人员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1

沈毓时

32062419251121****

2

王永芳

32062419321105****

3

戴明华

32062419510719****

4

张文斌

32062419460212****

5

倪汉冲

32062419330717****

6

顾秀兰

32062419350209****

7

陈允凤

32062419260430****

8

曹志英

32062419380305****

9

戴秀兰

32061119340324****

10

朱赛珍

32062319370801****

符合中度失能标准人员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1

戴进仁

32062419461024****

2

陈子云

32062419430105****

3

张勇

32060219490214****

4

杨桂英

32062419260515****

5

郭桂英

32062419461006****

6

管锦章

32062419391209****